近日,實驗區出臺《精準扶貧開發對象就業幫扶八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對實驗區精準扶貧開發對象開展就業創業幫扶工作,全力助推實驗區打贏脫貧攻堅戰。
《措施》從企業吸納勞動力給予獎補、支持鼓勵自主創業、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招聘考試給予政策傾斜、照顧性扶持就業、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供就業信息推送服務、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助力扶貧等八個方面進行就業創業幫扶。
在企業吸納勞動力方面,《措施》指出:
對簽訂勞動合同(或經確認)并實際聘用一年以上的精準扶貧開發對象,從就業專項資金按吸納人數給予每人每年1萬元獎勵,補助年限最高不超過5年,公益性崗位除外。
吸納就業實際聘用一年以上的人數達5人的,另增加獎補1萬元,以后每增加5人加獎補1萬元。企業為精準扶貧開發對象繳納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單位繳納部分從就業專項資金全額給予補貼。
在支持鼓勵自主創業方面,《措施》明確:
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等靈活就業的精準扶貧開發對象,從就業專項資金給予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 3-5 萬元,為其辦理營業執照和執業許可開設綠色通道,并免收相關費用。
為促進精準扶貧開發對象就業,《措施》強調:
重點推動鄉鎮、村居,基層學校、衛生院,基層站所及國有企業下屬子公司等單位提供公益性工作崗位。對每年在我區事業單位、公共事務助理員、村級文員、國有企業招聘崗位中,設置一定數量的專門崗位提供給精準扶貧開發對象子女報考。
報考非專門崗位的公共事務助理員、村級文員、國有企業崗位的,可享受筆試加分政策,給予加3分。
對精準扶貧開發對象應聘實驗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臨時人員崗位,實驗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應主動接收精準扶貧對象就業,按規定接收精準扶貧對象在本單位就業的,在當年度績效考評中,給予加分鼓勵。
在鼓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方面,《措施》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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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精準扶貧開發對象子女的適合對象到技工學校就讀,每學年給予 5000 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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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就業信息推送服務,每年至少應向每戶精準扶貧開發對象推送2次以上就業用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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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助力扶貧,組織實施“開展精準對接、開展專場招聘、開展創業指導、開辦技能扶貧班、開展對口援助”等五項行動措施,充分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扶貧攻堅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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