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日前發布消息,為推進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福州市國稅局將采取五項措施服務,其中包括下放8項市級管理權限。
8項原屬于市級管理審批的權限分別是:生產企業出口退稅審批權、企業財產損失稅前扣除審批(1000萬-2000萬)、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證明、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福利企業退稅、資源綜合利用退(免)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百萬元以上審批、軟件企業超稅負退稅審批。
據介紹,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福州市國稅局撰寫了大量反映綜合實驗區建設的信息,向有關部門和領導提出了多項促進實驗區建設的工作建議,如《建議在福州(平潭)綜合實驗區先行先試兩岸稅收協調機制》、《就兩岸簽署全面互免所得稅協議提出五點建議》等。
與此同時,福州市國稅局和平潭國稅局專門成立了兩岸稅收比較研究和稅收優惠政策兩個小組,對兩岸稅收差異和目前綜合實驗區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研究和解讀、宣傳,增強投資商在實驗區投資的信心。
此外,相關部門還對服務大廳軟硬件進行改造完善,豐富辦稅廳服務設施,對辦稅流程進行全面梳理簡化,落實“所有涉稅事項(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一律放到辦稅服務廳辦理”。將大部分審批事項改為辦稅服務廳即辦事項,目前辦稅廳即辦事項已經有68個。成立服務重點企業小組,對實驗區重點企業采取專人服務,對新辦理稅務登記的企業實行跟蹤服務,及時幫助企業排憂解難,促進企業發展和綜合實驗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