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洋與漁業局日前在項目用海、海洋環境保護、發展現代漁業、海洋漁業對臺交流合作、海洋防災減災能力建設等5方面出臺18個具體政策措施,支持和推動福州(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
省海洋與漁業局表示,將推進實驗區無居民海島的開發利用,在遵守法規,確定嚴格的生態保護措施的前提下,單位和個人可在綜合實驗區利用無居民海島從事開發利用活動,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對用島者提出的申請、項目論證報告、開發利用具體方案等申請文件,盡快組織審查,依法報有權機關審批。
另外,省海洋與漁業局支持實驗區加快漁港建設步伐,爭取將東澳中心漁港和葫蘆澳一級漁港列入國家“十二五”漁港建設規劃。對中心漁港和一級漁港建設,省級按中央補助金額配套提高到1∶1.2;二級漁港省級補助提高到360萬元;三級及以下漁港、避風岙口建設,省級補助提高到1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