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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管理制度應注意的問題
作者: 時間:2009/12/6 閱讀:2156次
  經常會有人問“我們的業務提成是屬于工資嗎”“勞動仲裁時,公司給我們補償時,是不是只以基本工資算,是不是提成工資不計算在內?”由此看來,還是有很多的勞動者對于工資的范疇還是沒有弄清楚:

       勞動報酬專指勞動法所調整的勞動者基于勞動關系而取得的各種勞動收入,主要形式是工資。此外,還有津貼、獎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7條第1款規定,勞動者的工資條款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3條(勞部發[1995)309號)規定:《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梢?,工資是勞動者勞動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

      (1)勞動報酬的形式我國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從其構成形式而言,主要有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輔助工資形式主要有獎金和津貼。

       ①計時工資:計時工資是指依據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其包括對已作工作按計時工作標準支付的工資;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工資或崗位工資;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和運動員體育津貼等。根據計算工資的時間單位的不同,計時工資可分為月工資制、日工資制和小時工資制。

       ②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其包括在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額計件等工資制度下,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工作任務包干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它是按一定時間內妒勞動成果來計算的工資,其實質依舊是間接地以勞動時間來計算,由此它可以看作是計時工資的轉化形式。

      ③獎金: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獎金作為超額勞動報酬,是計時工資的輔助形式。獎金按勞動者付出的超額勞動來支付,是對勞動者作出優異成績的一種獎賞:獎金對于調動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更好地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具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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