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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跳槽一定劃算?揭秘換工作的隱性成本
作者: 時間:2010/1/8 閱讀:13397次
高職位和高薪的誘惑常常讓人心生跳槽念頭,然而要成功地完成人生一“跳”談何容易?殊不知,在跳槽的過程中,還有各種顯性和隱形的成本。職場專家提醒, 務必事先對各種成本和風險因素做一次綜合評估,做到心中有數。

  人往高處走,跳槽已成為職場人追求高職位和高薪的重要方式,然而要干脆利落地完成人生一“跳”談何容易?今天我們要關注跳槽中的另一個重要環節——成本。職場專家認為,不少人認為,只要跳槽后的工資收入比以前高,跳槽就是合算的。殊不知,在跳槽的過程中,還有各種顯性和隱形的成本,如果不在事先對這些成本和風險因素做一次綜合評估,做到心中有數,也有可能出現“越跳越糟糕”的尷尬局面。

  顯性成本和隱性成本

  典型案例:小夏大學畢業之后進入一家中型廣告公司工作,兩年之后有了一定的積累,在業務方面已經能夠獨當一面,而且在業界也積累了一定的人脈關系。在這段時間內,領導器重她的工作能力,故得到了更多的晉升機會。而由于她平時比較善于處理與同事之間的關系,因此在同事間口碑也很好。但是還有一件事令她感到有些不滿意,由于公司刻意控制成本,在這兩年時間內,她的工資水平雖然十分穩定,但也從沒有增長。而她的同學,有些職位雖然比她低一點,但是工資卻要高她不少,這常常讓她在同學聚會時感到有些抬不起頭來。

  如果繼續留在公司,工資水平在短時間內不會有變化。經過一番考慮,小夏決定跳槽。她很快找到了新的工作單位,在一家中資銀行信用卡 (資訊,產品,論壇) 推廣中心得到了經理職位。工資水平當然也如她所愿,只要能夠完成任務,與原來相比要翻三番。

  辦理辭職手續時,由于與原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并未到期,提前結束合同需要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小夏想到新工作能夠掙到原來3倍的工資,為了盡早獲得自由身,于是咬牙自掏腰包做了了斷。

  在新的工作環境,小夏所面對的一切都是新的,因此她要花費精力來適應,而在銀行卡 (資訊,產品,論壇) 發行方面,她毫無經驗可談,所以只好加班加點地干,希望通過自己的勤奮來彌補經驗上的不足。除此之外,由于新公司距離自己的住址更遠,她花費在上下班方面的時間、金錢也多出不少;為了盡快與新同事建立良好的關系,她還“破費”請過幾次客。但是3個月的時間過去之后,工作上沒有起色,收入根本就沒有達到原來預想的水平。

  事后,小夏估算了一下,她為跳槽直接付出了將近20000元的代價,其中包括違約金、放棄年終獎等等。然而,在半年時間內,她的收入銳減,這也是間接損失。當然,以前人脈積累的流失等損失無法以金錢來確定。

  專家點評:

  (威職業顧問總經理兼首席咨詢師:郭策)

  作為一個成熟的職場人士,在跳槽的過程中,新職位高薪的誘惑固然是一個重要的方面,而各項跳槽成本也是不容忽視的。

  一般情況下,跳槽所產生的成本包括兩大部分,即顯性成本和隱性成本。顯性成本是指那些可以明確預見的成本,如違約金、培訓費等。如案例中小夏的跳槽所產生的顯性成本,至少包括10000萬元的違約金和8000元的年終獎等。

  在顯性成本中,還有一種是由于競業禁止協議引起的賠償,而且往往數額較大,這也是跳槽者必須注意的。如2005年7月,原微軟副總裁李開復加盟Google,這次行為讓微軟大為光火,并指控李開復受聘Google違反了他與微軟簽下的“非競爭協議”。這是目前最為著名的由“競業禁止”協議引發的官司。目前較為常見的是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與公司會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因為這部分人掌握著公司的商業機密,因此離職之后,為了避免機密泄漏,原公司會要求該人員在一定的時間內,不得到與原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公司就職,或者自辦與原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公司,以及生產與原公司商業秘密相關的產品。如果違約,根據協議規定,原公司會提出高額索賠,如有的公司約定一次性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50倍。

  而形形色色的隱性成本更是許多跳槽者不容易發現的,如在新單位要重新投入精力、財力建立人際關系、贏取信任等。比如說,新公司離家較遠,就可能會租住離公司較近的房子或購置車輛等交通工具;初到新公司,對人員不熟悉,要與新同事搞好關系需要花費人際交往費;接觸新的工作,對各種規定不熟悉,加班加點、犧牲休息時間以便跟上同事的步伐等;或者放棄了原有的專業,自己需掏錢“充電”適應新工作。這些都是需要花大量時間、精力、金錢。因此跳槽也許在工資上能夠帶來進一步的提高,但是由于不斷更換環境而有著更大的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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